有時候其實心裡很明白,只是不想承認罷了

追根究底還是因為不容易愛上一個人,

要不然怎麼會都快30了……才只“愛上過”兩個人

但又不想被冠上“難搞”這樣的“罪名”

有時候真的很想回嗆說

“會覺得別人難搞的你才是最難搞的吧”

“又沒有要跟你在一起,是甘你屁事,是在嘴什麼”

都是某人的關係,

害我都不太怎麼想在FB上打心情狀態

因為一想到會被莫名其妙遭批評

就會給它大大的“  狠。不。爽。”

(好像有點離題了……)

 只是覺得為什麼明明是帶有”目的”的認識

卻可以只是簡單的以“交朋友”帶過

而且還要人家不要”想太多”

如果真的可以有辦法不要想太多

只是單純的交朋友,

那是不是也代表了,

其實根本也不需要再更進一步的去了解對方

只需要點到為止就好了?

那何必彼此浪費時間去“面試”呢~

我不懂為什麼”因為能交朋友的機會越來越少

所以只要有機會就一定要好好把握”的道理,

也許對有些人來說交朋友而已不用看得那麼重

但對我來說,交朋友何嘗不也是一種“馴養”

而在“馴養”的過程中,如果少了“心甘情願”

也只是增進彼此的痛苦罷了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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